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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接待服务窗口内容及工作程序

 

    一、服务对象

通过走访电话等形式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

二、服务内容

1、政策咨询,解疑答难。

2、业务指导,督查督办。

3、收集信息,领导参考。

三、工作程序

1、来访登记和接待。向来访群众宣传政策法规,初步了解来访群众需求,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引导不予受理的群众分流。

2、交办转办和调查处理。对受理的群众信访事件转交有关部门、相关县市区办理,60日内(复杂问题延期30日)告知将办理结果。

3、接受复核和终结归档。信访人不服办理结果可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提出复核要求,窗口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复核结果,并上报有关情况,信访件终结归档。对持《惠民帮扶证》的困难群众,应由具体承办人员在办理结果登记在《惠民帮扶证》上。

服务电话:2371901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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