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少年事务服务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
一、服务对象
全市范围内35岁以下的青少年。
二、服务内容
1、青年就业创业援助;
2、青少年权益保护;
3、留守学生关爱帮扶;
4、困难学生就学资助;
5、志愿者注册及服务;
6、青少年心理咨询;
7、其他青少年事务。
三、工作程序
1、符合帮扶条件的青少年通过热线或到中心窗口提出申请。
2、由窗口根据相关标准和条件对申请进行审核,提出帮扶意见。
3、属于现场帮扶的申请,由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直接给予帮扶。属于集中时间统一实施的帮扶,由窗口进行登记,届时由窗口通知参加相应的帮扶活动。
4、帮扶项目实施完毕,由窗口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回访和调查,做出总结。对有特殊需要的帮扶对象,由中心建立档案,进行跟踪帮扶。
服务电话:2371802